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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用品管理使用规定

办公用品管理使用规定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办公用品管理使用规定

为了使公司物品采购领用管理做到标准化、规范化,保证物品使用合理、高效。

一、采购

各部门每月25日前将下月所需采购的物品、设备清单交与总务部,总务部对各部门所需采购的物品、设备进行汇总、平衡后,制订下月采购计划,报财务审核批准,交与财务部备款或领款,由总务部进行采购。按照先申请后采购的原则,未按规定进行申请采购的物品,费用由采购人或采购部门自行承担。特殊或贵重物品由总务部与物品所需部门共同采购。

二、采购入库和领用

总务部与财务部门负责办理各项物品和设备的验收、入库、领用手续并建立统计台帐备查。

1、每月5日前采购人员将所有物品采购完毕。

2、每月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帐据相符。对单位价值较大的物品、设备要定期与财务进行核对。

3、领用办公及其他物品,需要认真填写办公用品领用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方可领用。 4、办公用品(如笔、笔芯、涂改液、传真纸、各种电脑耗材等)耐用办公用品(电脑、电话、计算器、订书机、文件栏、文件夹、活页夹、笔筒、打孔机、剪刀、壁纸刀、直尺、起钉器等)由各部门负责人审核,总务部领导批准后方可领用,申领时须以旧换新,传真纸领用时须以中间纸交换。

三、保管和调剂

(一) 保管

1、总务部负责组织安排物品和设备的储存、调剂。

2、公共设备、设施、用具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维修、保养。

3、对公司所有电脑、服务器及网络相关设备,由技术部门负责维护、维修并与总务部共同建立设备账目。

(二) 调剂

物品、设备的部门配置力求科学、高效,总务部可依据具体情况变化对物品和设备在部门间进行调剂。

(三) 作为固定资产的物品、设备因超过使用年限或毁坏严重难以维修或因其它原因造成不能继续保证办公质量的,放置超过半年,经分析认定后再无利用价值的,由总务部同财务部门与物品所在部门列出报废清单,报总务部领导批准后,进行销毁、变卖或捐助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