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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员工培训管理办法

企业员工培训管理办法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企业员工培训管理办法

为创建学习型组织,使企业内部员工的业务素质和岗位技能满足公司发展战略和人力资源发展的需要,公司对员工应进行有计划、有系统的培训,以达到公司与员工共同发展的目的。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培训目标

公司以“服务于企业利益、服务于企业员工”为目标,在考虑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基础上,尊重员工个性与发展要求,通过多样化的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素质与工作技能,把因员工能力不足和态度不积极而导致的人力成本浪费控制在最小限度,为公司提供各类合格的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

第二条 培训宗旨

全员培训,终生培训。

第三条 培训方针

自我培训与传授培训相结合、岗位技能培训与专业知识培训相结合。

第四条 培训原则

公司对员工的培训遵循系统性原则、制度化原则、主动性原则、多样化原则和效益性原则。

(一)系统性

员工培训是一个全员性的、全方位的、贯穿员工职业生涯始终的系统工程。

(二)制度化

建立和完善培训管理制度,把培训工作例行化、制度化,保证培训工作的真正落实。

(三)主动性

强调员工参与和互动,发挥员工的主动性。

(四)多样化

开展员工培训工作要充分考虑受训对象的层次、类型,考虑培训内容和形式的多样性。

(五)效益性

员工培训是人、财、物投入的过程,是价值增值的过程,培训应该有产出和回报,应该有助于提升公司的整体绩效。

第二章 培训内容与形式

第五条 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知识培训、技能培训、素质培训。

(一)知识培训

不断实施员工本专业和相关专业新知识的培训,使其具备完成本职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知识和迎接挑战所需的新知识。

(二)技能培训

不断实施在岗员工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和专业技能的培训,使其在充分掌握理论的基础上,能自由地应用、发挥、提高。

(三)素质培训

不断实施心理学、人际关系学、社会学、价值观的培训,建立公司与员工之间的相互信任关系,满足员工自我实现的需要。

第六条 培训形式

培训形式分为公司内部培训、外派培训和员工自我培训。

(一)内部培训

1、新员工培训。具体内容见《新员工培训管理办法》。

2、知识与技能培训。具体内容见《知识与技能培训管理办法》。

3、转岗培训。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原有从业人员调换工作岗位时,按新岗位要求,对其实施的岗位技能培训。

4、部门内部培训(包括各分公司)。部门内部培训由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员工进行小规模的、灵活实用的培训。部门内部培训由各部门组织,定期向人力资源部汇报培训情况。

(二)外派培训

外派培训是指培训地点在公司以外的培训,包括国内外短期培训,高级经理人海外考察,另外还包括MBA课程进修培训、企业经理人培训、资格证书培训等。具体内容见《员工外派培训管理办法》。

(三)员工自我培训

公司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参加各种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的培训。

第三章 培训组织与管理

第七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培训活动的计划、实施和控制。基本程序如下:

(一)培训需求分析;

(二)设立培训目标;

(三)设计培训项目;

(四)培训实施和评价。

第八条 建立培训档案

(一)建立公司培训工作档案,包括培训范围、培训方式、培训教师、培训往来单位、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学习情况等。

(二)建立员工培训档案。将员工接受培训的具体情况和培训结果详细记录备案。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培训目的、培训效果自我评价、培训者对受训者的培训评语等。

第四章 受训者的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 受训者的权利

(一)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员工有权利要求参加公司内部举办的各类培训。

(二)经批准进行培训的员工有权利享受公司为受训员工提供的各项待遇。

第十条 受训者的义务

(一)培训期间受训员工一律不得故意规避或不到。

(二)培训结束后,员工有义务把所学知识和技能运用到日常工作中去。

(三)公司本着对口培训原则,受训员工返岗后,一般不得要求调换岗位;确因需要调岗者,按公司岗位管理相关办法处理。

(四)在公司选派员工脱产培训期间,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如合同在培训期间到期,则须续签1-3年的劳动合同,其生效日期为前一份合同期满之日。

(五)以下员工在约定服务期限内辞职、解除劳动合同的,均应补偿公司的培训出资费用:

1、公司出资接收的大、中专毕业生、研究生;

2、公司出资培训的中、高级技工;

3、公司出资培训的高技术、特殊、关键岗位员工;

4、公司出资出国培训的员工;

5、公司出资在外参加专业培训累计超过3个月教育的员工。

以上不包括转岗再就业、领导决定调职、未被聘任落选后调离的情况。

第五章 培训计划

第十一条 培训计划

人力资源部每年十月初发放员工《培训需求调查表》,之后依照调查表的汇总情况,以及人事考核、人事档案等信息,制定公司的年度培训计划。

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制定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包括培训的具体负责人、培训对象、确定培训的目标和内容、选择适当的培训方法和选择学员和教师、制定培训计划表、培训经费的预算等。实施方案经总裁审批同意后执行。

第十二条 对于临时提出参加各类外派培训或进修的员工,均要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填报《员工外派培训表》,公司领导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六章 培训实施

第十三条 内部培训期间人力资源部监督学员出勤情况,并以此为依据对学员进行考核。

第十四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培训过程进行记录,保存过程资料,如电子文档、录音、录像、幻灯片等。将制作的培训视频资料上传至公司OA系统,以便员工自学使用。

第七章 培训评估

第十五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培训结束后的评估工作,以判断培训是否取得预期培训效果。

第十六条 培训评估分两种形式。

(一)培训结束时,进行考核。

1、对于学习的课程由人力资源部出题进行逐课考试或考察,培训老师结合学员的日常表现如出勤情况、学习情况、实践情况做出综合鉴定,与学员的培训小结一同报人力资源部备档。

2、人力资源部发放《培训工作评估表》给学员,受训员工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培训组织者、培训老师、培训教材三方面做出评价,以期更好的改进培训工作。

(二)培训结束后,回任工作的评价。

人力资源部在培训结束后,要不定期地与受训员工的部门负责人沟通了解其受训后回任工作期间的表现,对于受训效果明显,表现突出的员工,公司组织其它培训时将优先考虑。回任评价的主要内容:

1、态度方面:思想上有无进步,对公司企业文化的认同感有无增加,工作态度和工作行为有无改变。

2、技能方面:业务能力有无提高。

3、知识方面:知识面有无增加。

第十九条 培训结束后的评估要结合培训人员的表现,做出总的鉴定。也可要求受训者写出培训小结,总结在思想、知识、技能、作风上的进步,与培训成绩一起存入人事档案。

第八章 培训费用及补偿

第十八条 公司每年投入一定收入比例的经费用于培训。培训经费专款专用,根据公司效益状况可以适当增加数额。

第十九条 参加培训(进修)的公司员工,其学费、报名费、资料教材费用等一律先由本人支付,待获得合格证书后,方可回公司报销,否则不予报销。各类资格证书培训(进修)的费用在其获得资格证书后,由公司和个人各承担50%。

第二十条 接受由公司出资培训的员工, 因违反合同约定,需向公司缴纳一定数额的违约金。违约金额计算公式如下:

违约金额=公司支付的培训费用×(1-已服务年限/规定服务年限)

其中,培训费用指公司支付的学杂费,公派出国、异地培训的交通费和生活补贴等。不包括培训期间的工资、奖金、津贴和劳动福利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