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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诉后诉讼费怎么退

撤诉后诉讼费怎么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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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诉后诉讼费怎么退

法律规定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如果原告起诉后又撤诉的,诉讼费收一半,退一半。

第一审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第一审法院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第二审法院维持第一审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审法院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第二审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法院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涉嫌刑事犯罪并将案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移送后民事案件不需继续审理的,当事人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应当予以退还。